法律规定启动再审程序有多种情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引起的再审一般不加重当事人的刑罚。其他情形引起的再审则除外。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引起的再审;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提出抗诉引起的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的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决定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并不必然引起再审,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由此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引起的再审一般不加重当事人的刑罚。其他情形引起的再审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