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在当事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应当是: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2、按《民法典》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当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