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教唆不满14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犯罪,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综合以上两点,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根据所触犯的具体罪名来定罪量刑,并且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