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需要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分析: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出现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情形时,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如出现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和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法条不同,可以理解为终止是自然发生的,解除是人为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在区分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从合同是否到期,是否有一方或双方意愿引导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