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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适用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2-09-01 重庆石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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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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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解除权适用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可知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的行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而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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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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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适用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合同解除权适用于除斥期间,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认定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的,如果超出规定的时间不行使,那么该民事权利就消灭,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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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1,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 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2 诉讼时效经过后,请求权依然存在。但是相应的对方取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除斥期间经过后形成权消灭。3,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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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购房合同交2万定金不要了,如何解除合约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购房退还定金的程序与步骤如下:
在我们所签订的《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中,其实已经详细地设定了关于退还定金的各种条件和要求。
只要我们所遇到的情况符合这些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那么我们就有权根据这份《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定金的请求。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许多购房者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面临限购政策,从而导致他们失去了购买房产的资格。
针对这样的特殊情况,我们需要在合同中特别注明,这是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所引发的,属于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
在大多数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都会将一些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的因素明确列出。
因此,当由于此类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我们可以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来解除合同,并且双方均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驳回诉讼请求和不予受理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一、适用阶段差异显著。
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递交诉状至其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前所进行的“审查”环节中所做出的决定;
而驳回起诉则是在案件已经立案并进入审理直至审判结束前给出的处理结果,对那些人民法院尚未正式立案的案件并不适用驳回起诉这种方式。
二、法律依据各异。
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这两种行为的法律依据均为程序法。
三、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迥然。
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主要关注的是程序性问题,旨在否定当事人的起诉权利。
四、法律效力存在区别。
尽管一旦生效,无论是不予受理还是驳回起诉,其当事人都将无法再以同样的理由就该争议法律关系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然而,这两者之间仍存在着相对性和条件限制,例如,若某起起诉因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而被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那么当事人仍然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再次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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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是否相同?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是不相同的。诉讼时效主要指的就是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权益人在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定期限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并且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如果是除斥期间的话,是属于法律当中预定某种权利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的一种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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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分手后还被对方威胁怎么办最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您正在经历分手后受到暴力威胁或者恐吓的情况,您可以采用如下几点应对策略:
首先,当威胁您的人身安全并对您的常规生活构成干扰时,受害者应立即向当地的公安机构报案。
该部门将依据紧急情况的严重性决定是否展开立案调查;
其次,若犯罪者实施恐吓、跟踪、追赶、拦截和侮辱他人等恶劣行径,情节严重者将会遭到法律最严厉的处罚,其中可能包含但不仅限于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恐吓威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恐吓、追逐、拦截、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
第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
第三,强行侵占他人财产或者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的;
第四,在公共场所肆意捣乱,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
关于恐吓威胁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四点:
首先,恐吓威胁罪所危害到的权益主要涉及到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其次,恐吓威胁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单一的自然人;
再次,恐吓威胁罪的犯罪手段是通过恐吓的方式来实现的,即将对被害人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和财产造成危害的信息传达给对方,从而使其产生恐惧心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恐吓的内容仅限于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人身相关联的事项上;
最后,只要当事人已经实施了足以让被害人产生畏惧情感的恐吓行为,就能够构成此罪名,并不需要确保自己所恐吓的事件最终成为现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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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适用除斥期间吗?
在我们进行行使抗辩权的时候,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的期限内进行行使。对于抗辩权适用除斥期间吗这个问题来说,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行使抗辩权的时候,需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行使。另外,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是除斥期间还适用于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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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交通肇事全责受害人不谅解可以适用缓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那些属于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程度的案件,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地对被害者及其近亲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且已经得到了对方的谅解,即使尚未获得正式的谅解书,但仍可考虑给予其缓刑的判决。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之一时,被告人就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处理方式:
首先,当被告人能够积极主动地对被害者及其近亲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并且已经得到了对方的谅解,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考虑给予被告人缓刑的判决。
其次,如果被告人的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程度,同时他又能积极地对被害者及其近亲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尽管没有得到正式的谅解书,但是只要被告人表现出良好的悔过态度和诚意,法院仍然可以考虑给予其缓刑的判决。
最后,如果被告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者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他人等行为,一般来说是不适合给予缓刑的。
然而,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地对被害者及其近亲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并且已经得到了对方的谅解,那么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对被告人的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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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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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职责与权限,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公安机关具有实施和监督强制性措施的权力;
其次,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以及预审方面依法享有广泛的权限;
再次,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利不予立案;
而对于己经立案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公安机关有权撤消案件;
另外,若侦查工作结束后发现应提交法院审判的案件,公安机关将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做出最终决策;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但需要进行行政处理,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处理或将其移交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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