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的程序包括:
(1)、收集与债务纠纷有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借据、欠条等;
(2)、写起诉状,包括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后,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等材料;
(4)、法院对案件立案后,原告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行动建议: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