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公司股东的收入主要依靠分配利润,但大多数的人不知道这种利润分配作为公司股东应得的收入是依据什么进行分配的,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验,谈谈我国法律实务在这方面的处理情况。
公司盈利后,其盈余分配以什么为依据,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盈余分配请求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如果某公司股东想要分配公司盈余,可按照以下依据进行:
首先,公司章程是公司盈余分配的一个依据。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盈余分配可由股东预先在其内容中约定,若公司股东之间一旦达成约定,则后续公司盈余的分配应按照约定的履行。
其次,公司盈余分配同样也可以依据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股东之间达成的盈余分配是股东之间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若达成一致,则应按照该协议履行。
最后,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盈余分配。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盈余分配顺序进行了规定,各公司在进行盈余分配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