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或是其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是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是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这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困难,确需裁员的,也可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