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作业安全带的使用年限:5年。
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在没有吊篮 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凡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