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卖银行卡,并且明知他人是为了实施犯罪的,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明知他卖出银行卡是为了洗钱依旧卖出银行卡的,涉嫌洗钱罪的共同犯罪,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