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非法集资损失由参与者,国务院昨天就《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秩序。征求意见稿明确,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2,明确分工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征求意见稿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金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比传统的非法集资,“互联网非法集资”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产品销售更便捷、资金转移更迅速,还可以突破地域限制,案件的打击处置难度也更大,群众一旦上当想报案都十分困难。网络非法集资往往因为隐蔽性和专业性,导致受骗群众不能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