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体制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是公司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表现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或者是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而诈骗罪的客体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付财物的行为。
3、定罪标准不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是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着手实行符合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