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