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发生后,视违约程度、债务人财务状况、债权人权利状况等因素,债券持有人主要有三种救济途径:
1、自主协商。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或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在无增信措施条件下,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
2、违约求偿诉讼。权人可以对债权人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偿付本息,还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额、逾期利息等。
3、破产诉讼。如果债务人为企业,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情况,那债权人可提起破产申请,在破产诉讼途径下,债权人可以申请重整或破产清算或参与债务人申请的和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