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是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撤销期限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是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撤销期限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