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和聘礼若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嫁妆和聘礼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接受嫁妆和聘礼的一方,如果将嫁妆和聘礼用于购置婚后的财产,那么由嫁妆和聘礼转化而来的财产就有可能当做是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