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男方伪造借据离婚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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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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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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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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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