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第一套房卖了第二套房算首套。首套房认定标准:
(1) 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 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 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