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继承里没有代位继承。
根据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关系可知,转继承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才发生转继承。而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二、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