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侵权责任是独立成编的,侵权责任归入民法典第七编中,适用于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