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要不要和解主要看当事人的意愿。强制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和解只能在执行前和执行中进行,执行后是无法进行和解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百六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