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法》第8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此条规定了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社会保险进行监督,其对任何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