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2、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3、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4、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