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咨询的是借款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
1、根据您的描述,您与该贷款平台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与该整容医院之间是整容服务合同关系,一般来说,您贷的款一般是直接打到了医院的账户,只要您要求解除该整容合同,那么您是可以要求医院返还贷款的。
2、若你与医院之间还没有签合同,那么您是可以要求医院直接返还贷款,若医院不返还,那么医院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说没有合法的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是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取得不当得利的人是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根据您的描述,整容医院是受益人,而您是受害人。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还没有合同),虽然既成事实,但是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给受害人。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您可以要求该医院将贷款退还给您。
3、若你与医院之间已经签了整容合同,您可以要求解除该合同,虽然构成违约,但是医院是不能要求您继续履行的,因为整容手术的性质是不能要求继续履行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对方医院只能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4、关于违约赔偿的范围:若你们在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该违约金若过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调低,根据《合同法解释(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是损失的30%,而不是贷款总额的30%,您可以在对方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基础上,乘以130%,若超过这个数,您可以要求减少;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且对方要求其损失承担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