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刑事拘留的,一样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手段,且取保候审不以刑事拘留为前提条件。
2、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