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意见: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不需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1、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
2、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上述一致,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后者夫妻双方能在法院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调解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不需要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夫妻一方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在办理结婚登记、户籍登记等事宜时,法院离婚与民政局同步,可以使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