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怎么补办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2、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为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依照上述规定申请补发,并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二、补办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可以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有关部门补办。
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资料如下:
1、本人申请书;
2、本村介绍信;
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
5、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