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程序开拓业务和信用评估
随着金融证券化的发展,银行已由卖方市场转到了买方市场。因此,争夺实力雄厚、信用度高、还款能力强的客户是商业银行主要的竞争。调查人员在开拓市场进行信贷营销时,受理贷款人的申请,根据贷款人的资料,对其信用评估。同时对贷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进行调查,测定贷款风险度,并提交分析报告。
(二)贷款程序贷款的审查和发放
审查人员根据调查人员的报告对贷款人的资格审查和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或报上级审批。贷款审批后,就与贷款人就贷款数量、期限、利率等洽谈,并签订贷款合同,然后签发贷款指令
(三)贷款程序贷款的检查和收回
贷款发放后,银行为保证贷款能按时收回,会组织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贷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关注资金的用途,以防遭受道德风险。如果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银行有权采取制裁措施,或以法律手段追回本息,以维护信贷资金的安全。
(四)进入贷款程序后贷款流程
1、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向当地银行提出借款申请。除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外,申请其他种类的贷款须提供有关资料。
⑴ 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⑵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借款申请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⑶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⑷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
⑸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⑹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信用等级评估。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3、贷款调查。银行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4、贷款审批。银行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
5、签订合同。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7、贷后检查。银行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8、贷款归还。贷款到期,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银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