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比如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2、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使用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常见也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
3、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建设完毕后,房屋主人可以到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鉴定,目前鉴定标准分为三级,从优良、合格到不合格。经过鉴定,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房主可以找承建单位维修,在居住过程中因为质量问题发生损失的,建设单位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