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户口迁入材料一览,
1部队转业干部落户
凭唐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办公室出具的上户口介绍信、转业证、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单位接收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予以开具《准予落户证明》三联,到派出所落户。
2、毕业生落户
凡2004年以后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原籍是我市的凭《迁移证》、毕业证及户口簿到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
被我市企、事单位录用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凭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出具的“落户介绍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单位接收证明、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予以开具《准予入户证明》;到所在地派出所落户,资料共享平台《唐山户口迁入办理须知》
3、购房落户
凭房产证明、本人申请、户籍证明(省外)、拟迁入地派出所可落户证明等,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
4“三投靠”落户
“三投靠”(包括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符合条件的,凭结婚证或家庭关系证明、房产证明、本人申请、户籍证明(省外)、拟迁入地派出所可落户证明等,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