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增值税=(房屋售价-扣除额)×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d)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个人:
增值税及附加(实际税率为
5.65%)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房产税征收对象:
指《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施行之日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注:
1、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2、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3、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上海房产税减免条件
房产税是每年都要交的,在年底的时候交付当年的税费。如果这套房子是首套房,上海户籍首套房免征,非本市户籍则需要交纳。不过非本市户籍居住证满三年后,那么交的这些税费还是可以退还的。 房产税是取得房产证以后就要交的,如果是12月取得房产证,那今年是可以不用交的,往后推算一个月。 凡逾期纳税的,应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其他征收点不再受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上海房产税计算依据:
1、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2、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上海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