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要视情况而定。
2、被拆迁安置房的过度费如果是以户口本上登记的人数来发放的,很明显妹妹户口不在是没有的;如果是以房产来发放的,这要看这套房产妹妹是否有部分所有权。
如果父母去世已经超过二十周年,这套房产由哥哥继承,而妹妹二十年内没有提出异议和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利,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套房产就由哥哥继承了。
3、如果父母去世未满二十周年,妹妹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如果法院判决妹妹拥有这套房产的部分所有权,被拆迁过度费按照房产发放,妹妹就将拥有属于她的份额。
4、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