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申请劳动能力登记鉴定即伤残鉴定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或准备以下材料:
1、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申请;
2、申请时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需要明确鉴定项目,常见的鉴定项目为伤残等级、护理等级和停工留薪期鉴定;
3、一般是向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时需带上工伤认定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所有的病例资料及诊断证明书等以备核查。
4、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