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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了解有关安置房产权的事情,对其性质不是特别的清楚,想问一下安置房产权性质有什么呢?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10-05 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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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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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对安置房产权性质有什么的问题的回答: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全文
    11 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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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知道安置房产权性质有什么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全文
    13 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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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
1、留置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当债权未受清偿时,对留置物或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清偿的权利。2、留置权与质权的客体都为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3、留置权与质权担保的范围都为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实施费用。4、留置权人或质权人都有权收取留置物或质物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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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雇佣残疾员工的企业而言,我国政府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供其使用:
1.对于那些主动承担起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用人单位,国家将允许他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享受到安置残疾员工工资百分之百金额的实际扣除以及额外的加计扣除优惠待遇。
2.为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税务机关按照安置残疾员工规模的大小,给予有限额度内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措施。
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并不需要如果产生税款就立即交税,而是可以先行申请并获批后再行缴纳,大大减轻企业财务压力。
3.对残疾人员工就业比例较大的企业,政府还将在生产、经营、技术创新、资金调度、物资调配、厂房租赁等多个环节上予以支持和帮助,如在企业采购相关物资时,为残疾员工较多的企业提供优先权。
4.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系列福利政策有待企业发掘和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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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留置权性质是什么?
1、以根据造船合同或修船合同而占有船舶的造船人和修船人为权利主体 2、以根据造船合同或修船合同而占有的船舶为客体。3、作为留置物的船舶不必须是债务人享有所有权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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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用地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用地性质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用来安置被拆迁居民的房屋,安置房的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房,但与普通经济适用房不同。如果安置房在五证齐全的情况下,小区配套合格的话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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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公安审理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情况下,对于涉嫌触犯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案件,经过公安部门的侦查阶段和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后,最终会在大约4个月的时间内开庭审理。
此类案件被称为直接进入审判程序,或者简称为“直诉”。
在整个流程中,公安部门大约需要花费1个半月的时间完成侦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检察院。
而检察院通常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对案件进行审查与审议,其中含有至少一次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一次对关键证据的核实以及一次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的沟通。
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在一个月内得到审结,检察院需要在这一个月内完成上述所有工作。
当检察院将案件起诉至法院之后,法院会在庭前向被告方发出通知,并为开庭做好充分准备。
最后,法院会在一个月内进行开庭审判。
因此,从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到法院作出判决,整个过程通常需要约四个月的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限制较为严格,因此,公安部门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其审理时间可能会受到影响,预计需要1个半月至2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
然而,是否需要律师介入案件并提出不起诉的建议,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如果当事人的行为情节并不严重,司法机关也可以主动考虑对其不予起诉。
但如果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取保候审期间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情节严重,那么后期司法机关仍有权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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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产权性质定性为经济适用房,但不受普通经适房“五年内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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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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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用地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用地性质是划拨。属于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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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处置办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未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规程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这种情况下行政强迫法成为了处理此类问题的主要依据。
根据该法规的相关条例,对于违反建筑法规的行为,应当责令当事人自行进行拆除,若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工作,则由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其次,关于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必须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同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也可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
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针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此外,若超出了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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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公安不予立案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未予立案的处理方法如下所述:
首先,应向公安部门了解其不予以立案的具体缘由,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作为证据支撑。
随后,根据提供的资料,您可选择申请复议以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若仍无法得到公正处理,您有权向检察院提起申诉申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构对收到的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材料,在遵循职责权限的前提下,需尽快展开审查工作。
当发现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相关部门须立即启动立案程序;
反之,若经审查后认定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不予立案,同时需将不立案的原因告知控告人。
若控告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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