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司法实践中,女方私自打胎时,男方往往要求女方赔偿,而法庭一般都是不支持的。即女方在任何时候,无论是否结婚,都有权决定生或不生,这是女方的自由。男方无权干涉,也无权索赔。这就是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