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收养捡拾弃婴手续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者儿童,需要有8个方面的材料:
(1)收养人基本情况及保证把弃婴抚养教育成人等情况;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养人常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
(4)由福利院提交弃婴、儿童出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宣告的证明(由福利院提供);
(6)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7)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健康体检表;
(8)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两张两寸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