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

帮助5人 3.6w浏览 匿名 2022-09-30 广西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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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
    11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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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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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哪些情况辞退员工不违法
1、员工还在试用期内,但是已经被证明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有严重违反情况的。3、员工在职期间,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所在单位造成了极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造成了严重影响,或者由单位提出之后还不改正的。5、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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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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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什么情况下能辞退员工
1、可以证明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则制度的。3、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情况,给所在的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的。4、员工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5、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了困难,符合经济性裁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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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癌症被辞退赔付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现阶段并无明确关于如何对因癌症而被裁员的员工实施赔偿的法律规定。
然而,若在雇主知晓并确认其受雇者正处于接受治疗之医疗期限内时展开此类裁员行为,则应承担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此种情形下的经济补偿金额应按照劳动者在所在企业的实际服务年限,以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来确定。
凡是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服务期的,将等同于一年进行核算;
而对于未满六个月的服务期,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补偿标准的两倍即为最终的经济补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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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家属与单位正常业务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虽未签署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然而若满足如下特定情况,则可认为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首先,用人单位以及求职者须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主体资格。
其次,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法律设立并实施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调配,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具有薪酬回报的工作任务。
最后,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必须构成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以下凭证:
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
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第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
第四,考勤记录;
第五,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
(一)、
(三)、
(四)项凭证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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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1、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将员工辞退。2、用人单位符合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要求的,可以将满足条件的员工辞退,但此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3、可以证明员工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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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调解员如何履行职责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构建一个能承受挑战,怀抱服务大众之心的人民调解领导团队,该小组成员的选拔至关重要。
其中,正、副组长建议由居委会的正式主任及副主任亲自担纲。
而其成员则应涵盖居委会的各级干部、各楼栋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居民代表等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员。
此外,对于调解小组成员的能力要求更需严格,不仅需要具备“铜头”般的对待困难挫折的忍耐力,“铁嘴”般的坚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坚定立场,同时还必须展现“飞毛腿”般的勤劳务实作风,常走到基层,深入了解每个楼栋住户的家庭状况,以便在各个环节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
其次,作为调解员,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热情,致力于提升自身素质,成为一名真正称职的专业人才。
我们深知,优秀的道德品质固然重要,但仅凭此是无法胜任调解工作的。
因此,我们必须精通法律知识,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以平和的心态处理各种纷争。
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始终以“五心”为指引——即充满爱心,真诚待人,持之以恒,耐心细致,细心周到,就能够确保调解工作的成功率。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将用爱心去理解每一位当事人,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问题,全心全意地协助他们解决纠纷。
同时,我们也会积极寻求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推进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第二十九条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
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普通船员上船工作需要哪些证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向您详细介绍关于登临船舶所需证件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首先,《海员证》作为海员进出我国境内及在境外使用的公认有效身份证件,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统一制作与发放。
其次,《船员服务簿》记载了每位船员个人的职业经历、教育培训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其既是船员参加各类考试认证、职位晋升签证申请以及船员适任证书更换过程中的重要证明文件之一,也是船员个人职业生涯的重要记录册。
再者,《适任证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是在我国注册的海船上担任船长、高级船员以及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等职务的人员必须持有的有效资格证书,该证书需与所服务船舶的航行区域、类型、等级或者主机类别以及所承担的职务相匹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六条
申请船员注册,可以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任何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船员注册申请之日起10日内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给予注册,发给船员服务簿,但是申请人被依法吊销船员服务簿未满5年的,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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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
1、员工已经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超过15年,同时距离其法定退休年龄也还不到5年的。2、员工生病了或者并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但还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3、如果是女员工,正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在本单位得了职业病或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同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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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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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员工会被辞退?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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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老板不要员工走算不算非法囚禁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相关规定,该犯罪指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它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此类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在拘禁过程中,超过24小时将被视为涉嫌非法拘禁罪,公安机关应立即展开调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非法拘禁罪主要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这是一种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核心内容的人格权,也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个人意愿决定自身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对于公民而言,身体自由是其正常工作、生产、生活以及学习的基本保障,如果失去了身体自由,那么他们将无法进行任何正常的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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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欠费但是减员成功算办理成功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实际状况的具体解析,我们发现社保暂停现象多因员工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缴费义务所致,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在职或离职等多种状态。
而社保减员则意味着员工已经离职,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停保操作,也即员工的工作状态已经不再适宜继续享受社保福利待遇。
尽管社保暂停与社保减员都会对相关员工在保险方面产生相应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并非负面的。
就社保暂停而言,是指暂时停止支付社保费用,以便在之后的时间里能够重新启动缴费流程;
而社保减员则意味着员工已被从社保参保名单中予以去除。
关于二者之间的差异表现如下:
首先,在执行方式上有显著的不同,社保暂停是指暂时停止支付社保费用,以便在之后的时间里能够重新启动缴费流程;
而社保减员则意味着员工已被从社保参保名单中予以去除。
其次,在实施形式上亦有所区别,社保暂停是由于员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时履行缴费义务,可能处于在职或离职等多种状态;
而社保减员则是由于员工已经离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停保操作,也即员工的工作状态已经不再适宜继续享受社保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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