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丧假没有规定,只有很早以前的一个规定,且仅限于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才有丧假,儿媳不属于直属亲属没有丧假。
但是,很多单位会比较人性化,做出超出法律范围之外的规定。
相关法律依据:
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
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