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合伙无法清算的处理办法为:首先要看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