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罚一级医疗事故的方式为:对医疗机构处以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量刑标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除依照前述处罚外,还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