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拆迁安置房会允许买卖吗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2-10-03 哈尔滨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是有风险的,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
    2、虽然拆迁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在民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甚至出现了批量收购此类房屋然后再转卖牟利的“黄牛”。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
    全文
    7 2022-10-03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拆迁安置房会允许买卖吗
一键咨询
  • 齐齐哈尔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0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0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鹤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5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2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0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0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4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4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4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通178****826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598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891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房屋是否允许转让?
可以转让,不过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国家不允许农村建大棚了吗
被国家查处打击的并不是这种“大棚”,而是存在违法占地用地问题的“大棚房”。一字之差,用处和合法性截然不同。这个“大棚房”,指的是以农业大棚为名,占用农村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通俗来说就是在耕地上盖房子。它已经改变了耕地的农业用途和土地的状态及性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买卖拆迁安置房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是房屋拆迁合同可能失效的几种特殊情况:
首先,若与之达成拆迁协议的一方并非合法的政府或其他行政部门,缺乏合理和合法的征收决定,那么相关的拆迁补偿条款便可被视为无效;
其次,若与拆迁者达成协议的对象并非安置房屋的完全所有人或(存在权利争议)的占有者,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也是无效的。
针对这种情况,只有具备法定资格并经过严格授权的部分产权人才有权力签署相关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此外,如签约的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们所签定的拆迁补偿协议同样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来说,他们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明确同意,否则该协议亦属无效;
再者,当代理人超越了代理权限或者在无代理权的情况下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未获得权利人的追认,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同样地,如果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事宜,但被委托人未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签订拆迁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另外,被委托人的转委托也是无效的,因为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因此即使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最后,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样的协议也应该被认定为无效。
除此之外,如果拆迁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拆迁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同时,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存在着相互勾结的情况,利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的目的,那么这样的拆迁协议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宅基地买卖,法律是否允许?
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
10w+浏览
二手房户口赖着不迁解决办法法律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如原本房屋的所有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顺利迁出其户口,则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予以处理:
首先,买受人可凭借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向当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的申请,随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身份直接变更为买受人;
在此过程中,原业主的户籍信息得以保留,但其不再担任户主职务,而是转变为挂靠户。
其次,原业主亦可凭借户口簿及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往社区集体户。
然而,此种情况需得到原业主本人的积极配合方可完成,因为当前阶段公安机关尚无权强制执行户口迁移事宜。
此外,还有其他途径可供选择以实现户口迁移至所购房产的目的:
首先,买受人可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常住人口证明》;
其次,再携带户口页、房屋所有权证书、居委会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前往房屋所属辖区的派出所找到户籍警进行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
最后,由于房产上可能仍挂有原房东的户口,因此在办理过程中,户籍警可能会询问相关情况,此时若无法联系到原房东,则可能会对办理流程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农村城镇户口统一是允许的吗?
农村城镇户口统一是允许的。我国居民的户口性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农业户口,一种是非农业户口。而非农业户口中又细分为四种详细的类型。目前我国规定农村和城镇的户口在有些地区是可以统一的。
10w+浏览
深圳公安冻结账户要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发现您的银行账户遭到公安局冻结,这很可能源于您牵涉到了某种法律事宜,比如您可能已经成为犯罪嫌疑人或正在被强制执行人员之列,抑或是您的银行账户有可能被用于进行非法交易。
在此种状况之下,您应遵循以下几个步骤来处理此事:
1、明确冻结缘由:
首要任务便是要弄清楚银行账户为何会被冻结。
您可尝试与开户行或公安局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2、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若是由于您涉嫌犯罪导致账户被冻,应当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展开调查。
您有责任提供真实且准确的信息,同时您亦有权保持沉默,以免坦诚自己的身份反而使事情变得愈加复杂。
3、寻求法律援助:
建议您迅速求助于专业律师,以获取关于自身法律权益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解决方案方面的指导。
律师将能够协助您深入理解当前所面临的困境,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甚至还能代表您与公安部门进行有效沟通。
4、申请解冻银行账户:
倘若您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仅仅是由于误解或失误造成的,那么您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向公安部门证明您的清白,并提出解冻账户的申请。
而如果您的银行账户因欠款被冻结,则应尽快偿清债务,从而实现账户的解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公安局侦察多久出结果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安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通常需花费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方能完成此流程。
刑事诉讼案件主要包括三大环节:
侦查阶段,这一环节由公安机关全权负责;
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履行职责;
以及
最后的审判阶段,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展开。
有关移送给检察院批捕的期限问题,具体如下所示:
1.检察院自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捕申请之日起,有七天的时间来做出决定。
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应在拘留后的第三天起开始计算,并在七天内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四天;
2.对于上述提到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天;
3.检察院则必须在七天之内就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危险房屋拆除程序应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法制框架下,针对那些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已经形成了一套严谨规范的法律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首先,我们要对“危房”这一概念有清晰的认识,它所指向的是那些由于长期疏于保养、结构稳定性差、地基沉降明显、墙体出现严重裂缝以及其他建造质量问题而潜在着倒塌事故风险的建筑物。
其次,当某个房屋引起了是否属于危房的质疑时,房主可以委托适合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全面评估与鉴定。
若经鉴定后证实该房屋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那么便可将其归类为危房。
接下来,便是关于危房拆除的具体程序。
当某栋房屋被确认为危房之后,相关部门会向房主发出拆除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完成拆除工作。
如若房主未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最后,我们来谈谈赔偿事宜。
在危房拆除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则需依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来确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地方政府甚至可能会提供临时性住所或安置点以供选择。
当然,在整个拆除过程中,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始终是首要任务,相关部门应尽全力避免因拆除作业引发的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事件。
综上所述,危房的拆除行动旨在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因此,对于这类危房,必须尽快采取相应的拆除措施。
同时,相关部门亦须尽力保障房主的合法权益,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随意改变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村民,法律允许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经过行政机关层层审批而最终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根据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征地拆迁活动作为由政府主导的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征收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这就表示征收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进行拆迁安置,如若违反,就属于违法征收。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结婚迁户后社保卡还需要重办不与什么相关
[律师回复] 解析:
户口迁移是否会对医保与社保产生影响?答案是不会。
社保的缴费以及收益的计算均是依据缴纳费用所决定的,这与户口性质毫无关联,因此您如何进行户口迁移皆无任何影响。
社保最为关键之处在于个人身份证号,建议您确保社保账户内的联络地址和电话信息精准无误,因为若卡片出现更换或是存在其他变更事项时,社保局通常会采用邮寄信件的方式通知您。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领取养老金福利或尚未退休)之前发生的户口迁移,参保人员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起先前的社会保险关系及其资金的转移手续,待新的户籍所在地接受并完成转移手续之后,便可在新户籍地继续按照当地的规定参加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