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不适用于因饮酒驾驶被行政拘留的人。因饮酒驾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公安机关可责令被处罚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
2、具体规定如下:
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