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违章处理流程如下:
一、 处理地点:
违章地交警部门或车辆登记地交警部门。
二、 电子警察处罚点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三、 需携带的手续:
1、当事人需要同时出示违法车辆行驶和本人驾驶证;
2、车主携带违法车辆行驶证和身份证明,管理人携带行驶证和单位证明;
3、 受托人携带已确认违法行为的委托证明书、违法车辆行驶证、受托人身份证;
4、请当事人核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处罚决定书》各条款内容正确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名。
四、电子警察违法处罚罚款缴纳:
电子警察处理窗口的“电子警察银行代收点”缴纳罚款。
五、处理期限:
违法当事人、车辆所有或管理人请于15日内持《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逾期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电子警察违法车辆驾驶人,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