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主要包括个人在科学、技术、文化方面有发明创造的成果,由中国政府或中外科技、文化等组织发给的奖金。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主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以及国家银行委托其他银行代办储蓄存款的利息。至于个人在中国各地建设(投资)公司的投资,不分红利,其股息不高于国家银行、信用社储蓄存款利息的,也免于纳税。
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留的福利基金中支付给职工的福利或救济性质的补助费。
4、保险赔款。
5、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
6、干部、职工的退休费、退职费。
7、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