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帮助5人 3.7w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22-10-05 湖南郴州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84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一、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1.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 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2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 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全文
    7 2022-10-0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3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键咨询
  • 长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2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益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0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3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2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4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7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1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77****582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273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378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和机动地等农村土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调整、管理和争议解决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承包方式]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应当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和机动地等农村土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
第四条、[主管部门]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市(行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国土、林业、水利、财政、公安和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委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活动中发挥村民亩治作用。
第六条、[承包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和通过招标方式承包的机动地不得用于抵押。
第七条、[鼓励条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八条、[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九条、[承包经营权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取得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采取其它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成员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本村出生且落户的;
(二)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三)本村村民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四)刑满释放户口迂回本村的;
(五)其他经合法途径将户口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本条例实施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十一条、[妇女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取“村规民约”和少数服从多数等办法,限制或剥夺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条、[承包方权益]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4.8w浏览
黑龙江省五险一金比例
10w+浏览2024-11-26
黑龙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9%(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7%,个人2%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5%。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调整、管理和争议解决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承包方式]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应当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和机动地等农村土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
第四条、[主管部门]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市(行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国土、林业、水利、财政、公安和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委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活动中发挥村民亩治作用。
第六条、[承包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和通过招标方式承包的机动地不得用于抵押。
第七条、[鼓励条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八条、[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九条、[承包经营权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取得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采取其它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成员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本村出生且落户的;
(二)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三)本村村民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四)刑满释放户口迂回本村的;
(五)其他经合法途径将户口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本条例实施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十一条、[妇女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取“村规民约”和少数服从多数等办法,限制或剥夺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条、[承包方权益]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4.8w浏览
黑龙江省医疗报销比例
10w+浏览2024-11-17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调整、管理和争议解决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承包方式]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应当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和机动地等农村土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
第四条、[主管部门]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市(行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国土、林业、水利、财政、公安和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委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活动中发挥村民亩治作用。
第六条、[承包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和通过招标方式承包的机动地不得用于抵押。
第七条、[鼓励条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八条、[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九条、[承包经营权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取得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采取其它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成员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本村出生且落户的;
(二)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三)本村村民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四)刑满释放户口迂回本村的;
(五)其他经合法途径将户口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本条例实施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十一条、[妇女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取“村规民约”和少数服从多数等办法,限制或剥夺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条、[承包方权益]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4.8w浏览
黑龙江省企业年金比例
10w+浏览2024-11-07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调整、管理和争议解决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承包方式]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应当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和机动地等农村土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
第四条、[主管部门]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市(行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国土、林业、水利、财政、公安和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委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活动中发挥村民亩治作用。
第六条、[承包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和通过招标方式承包的机动地不得用于抵押。
第七条、[鼓励条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八条、[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九条、[承包经营权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取得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采取其它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成员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本村出生且落户的;
(二)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三)本村村民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四)刑满释放户口迂回本村的;
(五)其他经合法途径将户口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本条例实施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十一条、[妇女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取“村规民约”和少数服从多数等办法,限制或剥夺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条、[承包方权益]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4.8w浏览
黑龙江省医疗的报销比例
10w+浏览2024-11-23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调整、管理和争议解决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承包方式]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应当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和机动地等农村土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
第四条、[主管部门]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市(行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国土、林业、水利、财政、公安和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委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活动中发挥村民亩治作用。
第六条、[承包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和通过招标方式承包的机动地不得用于抵押。
第七条、[鼓励条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八条、[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九条、[承包经营权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取得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采取其它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成员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本村出生且落户的;
(二)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三)本村村民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四)刑满释放户口迂回本村的;
(五)其他经合法途径将户口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本条例实施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十一条、[妇女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取“村规民约”和少数服从多数等办法,限制或剥夺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条、[承包方权益]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4.8w浏览
黑龙江省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10w+浏览2024-10-15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