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出租价格一般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与方式交付,可以按月交付、按季度交付、按年交付或一次性全部交付。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3)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