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名誉权的含义一般是怎样的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2-10-09 双鸭山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一)名誉权的概念: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二)名誉权有哪些分类  
    1、公民名誉权
    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 败坏他人名誉。  
    2、法人名誉权
    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怦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
    (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全文
    9 2022-10-09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名誉权的含义一般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30****71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3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4****2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5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3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6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6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5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2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6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5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7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78****548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56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276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荣誉权的含义与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荣誉是社会组织给予的一种评价,而不是一般的社会评价;荣誉是一种积极的评价,而不包括消极的评价。名誉作为社会公众对特定人的品行、能力、才华、业绩等的综合评价,既包括对一个人的积极评价,也包括对一个人的消极评价;荣誉是社会组织给予的正式评价,而不是随意的评价。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不登记能写两个人名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购置的房产仍可登记双方的姓名。
在购房过程中,无论登记何人数目为共同所有人均无妨,一般并未设定特定的限制条件;
然而,在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时,确实存在一定差异。
房产证需以一人为单位发放,第一位业主也即是共同购屋者中的首位,其名下所持有之证书为《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一栏填写的则为“共有”;
其余共同购屋者所持有的证书则为《房地产权共有证》,同样在占有房屋份额一栏填写的也是“共有”。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建议首先前往公证机构,办理房产份额协议公证手续,明确各自在此房产中所享有的权益比例及具体数额,随后依据经过公证的协议,便可顺利签署正式的双人姓名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名誉权的含义,表现和内容是什么
名誉权的含义指的是公民或者是法人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通常表现形式的是诽谤,侮辱以及新闻报道严重失实,导致他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民意权在内容上一般包含两个公民名誉权和法人名誉权。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夫妻离婚法院有权判孩子名下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并未被赋予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的权利。
实际操作上,父母双方在离婚时,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如何处理他们的共有财产,而这个过程并不会涉及到孩子的权益。
根据中国法律明文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原则,根据财产状况以及对子女、母亲及无过失方权益的保护程度来做出最终裁决。
关于诉讼离婚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原告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
2.能够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据;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详细清单;
4.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还应提供其出生证明;
5.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此外,离婚诉讼的条件也有所限制,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
2.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
3.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必须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准许离婚的情形。
总而言之,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未成年子女并未被赋予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的权利。
父母双方在离婚时,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如何处理他们的共有财产,而这个过程并不会涉及到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司法解释上名誉权含义是什么?
司法解释上名誉权含义是: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恶意讨薪罪名是否构成
[律师回复] 解析:
1、部分承包商选择雇佣少量员工来承担各类工程,待工程甲方签署合同之后,他们会迅速召集大批农民工前往施工现场,以此名义通过集体讨薪的方式获取更大数额的劳务报酬。
若工程甲方拒绝支付额外的劳务薪酬,这些承包商便会采取聚众滋事的手段,拒绝离开施工现场,并向工程甲方提出无理要求,索取高昂的撤场费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诸如质量、安全以及进度等方面的问题,承包商往往会拒绝承担工程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相应责任,并与工程甲方发生激烈争吵乃至谩骂,进而引发矛盾与冲突。
3、承包商常常利用“工人讨薪”这一策略来解决工程各方之间的合同纠纷。
他们可能出于个人利益考虑,故意拖欠、扣留劳动者一至两月甚至更长时间的工资,然后告知农民工是由于工程甲方尚未下拨工程款项导致无法发放工资,只有在从工程甲方处获得工程款后才能发放工资。
这种欺骗性的行为旨在怂恿和煽动农民工一同前往工程甲方单位进行讨薪活动。
4、部分社会劳务分包人员存在私自揽活且随意定价的现象。
他们中的一些人会利用或者冒充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实施所谓的“恶意讨薪”行动。
当项目出现亏损或者工程价款支付不足的情况时,这些分包人员可能会违反工程合同协议的义务,指使和教唆农民工以拖欠工资为由向中标单位追讨劳务报酬。
此外,项目经理与“包工头”相互勾结,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借口,或者故意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利用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恶意索要工程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含义有哪些不同
在我国名誉权和隐私权不是一类侵害对相关,名誉权是指公民的对外声誉,隐私权是指相关公民的身体隐秘权益。我国的办案机关按照这类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这类违法的案件进行相应的处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巩义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及时间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双方选择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离婚登记手续。
此项手续需由双方共同前往其中一方当事人长期定居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事务机关,按照规定流程和细节实施办理。
2、对于希望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夫妇来说,他们需要准备并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如有更新,请提供新的户口簿)、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离婚协议书(采用A4纸规格打印,一式三份)、各自两张尺寸为2英寸、半身免冠的证件照(须使用相同底版)以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产划到小孩名下后离婚不让对方住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离婚协议中已详细阐明了子女及房屋的分配事宜,便可遵循执行。
鉴于目前子女尚处于未成年阶段,因此关于法律责任等相关事项皆由监护人代为履行。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监护人并无权力擅自处分该房屋。
若您无意允许其在该处居住,那么他确实无法强行占据。
如若发生未经许可擅自出售房产之情形,敬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6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者名誉权以谁的名义起诉
死者的名誉权应该由相关的亲属进行办理,保护这类人员的名誉权进行办理。在我国相关的侵害名誉权的诉讼书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书写相关的姓名、身份信息、住址、案件原因、诉讼请求进行相应的书写。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房子是两个人名字,女方没出钱如何分配产权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地产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当涉及到房产购买及其所有权的分配时,女方并未参与其中。
现假设在离婚判决中,须遵循如下原则:
首先,如果男方以自身的个人财产完全负担了房产购买款,并将此房产记于其个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应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其次,若男方同样以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款,但却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在离婚诉讼中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会对此进行分割;
再者,若房产系在登记之前由男方通过贷款方式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然而还款过程中使用的却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应归男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以及还款部分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财产提出分割请求;
最后,若男方父母在登记前为男方购置的房产,应被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与,因此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此外,无论房产登记在何方名下,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均应被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腰椎骨折一般私了十万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腰部遭受压缩性骨折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判断其至少能够评定为八级伤残。
在涉及到因公负伤的情况下,预计您将获得约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额度。
在享受这些工伤保险待遇时,您需要支付以下费用:
⑴医疗费用;
⑵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⑶护理费用;
⑷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这部分金额等于您的月工资乘以法定月份数(具体的月份数会因为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⑸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这部分金额等于重庆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标准乘以法定月份数(同样,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月份数);
⑹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
⑺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这部分金额等于您接受治疗的时间(具体时间会因伤情而异)乘以您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⑻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
⑼残疾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
⑽交通费用等等。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