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籍人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入职,也属于劳动者,关于其离职手续个人认为按照正常的我国劳动者离职办理即可,就业证明的话一般由你们公司开具,证明其曾经在你们单位入职过。
2、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驻地法人)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不包括执行技术转让协议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3、现有的就业证要办理转移或注销,开具现有公司的外籍员工离职证明,他日到新公司时需要变更。居留许可是多次有效签证,这个在外籍人员离职后必须注销,不注销的话万一他离开后仍拿着这个签证多次进入中国或超期不回的话,你单位会为此承担责任。具体注销材料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