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市范围内户口;
(2)有固定经营场地或地址,经营合法、有稳定、足够的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3)能提供合法、足值、易于变现的抵(质)押物;
(4)在贷款行开立存款帐户。
资料提供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
(3)可证明其合法收入的相关资料;
(4)可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资料;
(5)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评估报告;
(6)抵押人或出质人填写本行格式化的抵(质)押承诺书;
(7)本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贷款期限
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时间不超过一年。
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浮执行,按月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所需流程
信用等级评定、核定授信额度(受理申请→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签订合同、核发贷款证→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