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